這個問題很好,但是要答完整很不容易,涉及時代、風格以及打法配置等方面的變化,不同時期小前鋒和得分後衛的區別是非常大的。
我就從場面的感受講一下有什麼不同吧。
八、九十年代,由於3分球剛訂,加上球員體能還沒現代這麼厲害,球場上隊員們的職責分工較為鮮明。當時的主流配置是這樣的:
PG組織後衛:負責組織和串聯,需要能傳好球,有一手不錯的傳球技術。投籃可以差一些,但是只要能盤活球隊,就是一個好的組織後衛。
SG得分後衛:專注得分,需要有一定的外線投射能力,防守不需要你太強的本領,只要你能投進一些該進的空位球即可;
SF小前鋒:球隊的王牌球員,核心,也是球隊最值得信賴的人物。伯德、J博士、英格利甚等人都是這方面的代表。
PF大前鋒:髒活累活的代表,負責搶籃板的,專幹防守的活,進攻端不需要他能有出色發揮,只要防守能做出貢獻就行,典型代表蘭比爾等人,大前鋒、中鋒的活都乾,球場上的清道夫。
C中鋒:球隊的攻堅球員,建隊基石,也是所有球隊制訂戰術重點考慮的人物。奧拉朱旺、大衛羅賓遜、尤因等人皆是如此,球隊要想打得好,優先選中鋒,然後圍繞中鋒進行建隊,配置各類球員。
當年的籃球,基本模式就是這樣,萬變不離其宗。漫畫《灌籃高手》湘北隊,也是根據當年籃球的風格和人員配置所描繪的,符合那個年代的潮流。得分後衛專注得分,小前鋒則是“全能萬花筒”,什麼活都乾,堪稱全能代表。

不過一個人的出現,改變了這個局面,麥可喬丹。身為劃時代的巨星,喬丹向我們詮釋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偉大。身為得分後衛,他無所不能,得分、組織、無球跑動、策應、助攻一把抓,什麼活都能把它幹好,而且還幹的不賴。
只要有他存在,可以隻手遮天,在球場上展現自己超強的統治力。
為此球隊也根據他的特點,配置了皮蓬,從這時候開始,小前鋒和得分後衛的角色又發生了一些改變,風格開始向「鋒衛搖擺人」的方式演變。
如果你看過早期公牛隊的比賽,還有後期三連霸時期的喬丹皮朋表現,你會更認同這個局面。他們兩個在場上,你是分不清誰是得分後衛、誰是小前鋒的,都有一定的進攻實力,防守也很強,2、3號的人都能防。
喬丹強一些,得分比較突出;皮蓬會專注於協防和保護,幹點髒活累活的工作,彼此相得益彰,互相陪襯成就偉大。
至此,小前鋒和得分後衛的差異就沒有那麼明顯了,越來越多的得分後衛,也會像小前鋒一樣具有突出的個人能力。麥迪、卡特、Kobe等人橫空出世,使得鋒衛搖擺人成了各隊的標配。

在這裡,NBA有一個角色大家容易被忽略,馬什本。老的NBA球迷可能會記得他,在我看來他是最標準的小前鋒的類型。 2003年,當時有個專欄作家,叫麥克·卡恩,說馬什本是小前鋒之王,他是這樣形容的:
身高6英尺8寸、體重250磅的馬什本能在多個位置投籃,他的出色的控球技術使他在NBA小前鋒中獨樹一幟,侵略性是馬什本成功或失敗的關鍵,如果不是有傷病困擾,馬什本的水平應當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,當屬小前鋒之王。
這裡面,最關鍵的就是我標黑的這個內容,身高以及體重的數據。從這個年代開始,大家就開始越來越關注球員的身體素質,身高、體重、臂展等各個環節,一個球員能不能在NBA站穩腳跟,身體是最關鍵的。
只要你身體有天賦,一切都有可能,未來前途都會十分光明。於是,我們看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畫面,詹姆斯、安東尼等人領銜的白金一代。
隨著太陽隊的快攻風格、還有勇士隊的小球奪冠開始,NBA如今的潮流變得更加全面,球員與球員之間的技術特點,已不能固定像以往的模式進行推定。後衛能像前鋒打球,衝殺籃下;中鋒也能運球到半場,投3分。
場上的5個人,已變成了全能選手,啥都能幹。你打什麼位置,要以你的身體素質來判斷。
例如杜蘭特,杜蘭特的身材,在過往一定會是小前鋒的打法,毫無疑問教練都會這樣佈置;但到現在,杜蘭特可以打3號位、4號位甚至5號位,小球陣容可以讓他打中鋒,這在以往簡直不可想像,球員還能這麼想?
現代籃球,你已經不能明顯區分位置的差別了,得分後衛和小前鋒就是「搖擺」狀態。要怎麼打,如何佈置,一切以對手的狀況和教練的戰術為基礎來進行安排。
得分後衛打小前鋒,小前鋒打大前鋒,大前鋒打中鋒…現在要區分得分後衛和小前鋒,完全只能根據場上形勢,球隊戰術和身材來進行判斷,你很難具體哪一個球員就是這個位置的選手。
我覺得以後的籃球,一定會是「全能的場面」。場上的五個人,或許會有身高差距,但是每個人都是全能,控球、運球、投籃、身體對抗、搶籃板等等,所有的活都能幹,只是每個人的風格和重點不同而已。
這也是籃球未來的發展之路吧。